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记住防范术 避免“马”被盗
蒋友亲 摄

  昨天下午,路桥公安分局金清派出所民警正在向领回被盗摩托车的失主讲述摩托车防盗常识。针对近来摩托车、电瓶车被盗案件相对较为突出的实际状况,台州市路桥公安分局从9月份开始至11月份集中开展“反窃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销摩托车、电瓶车等的违法犯罪行为。